为了不断探索救助形式,打造慈善救助品牌的民心工程,进一步贯彻落实“科教兴国”发展战略,为我市“特困、特优”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机会,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,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在仙桃中学开办“慈善阳光班”。希望合作各方共同遵守《湖北省慈善“阳光班”管理细则》,协力把“阳光班”办成全省慈善助学项目的品牌,省属重点高中素质教育的示范班。
仙桃中学“慈善阳光班”资助对象及条件
“阳光班”资助对象为当年考上仙桃中学的“特困、特优”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受助生的具体条件:
(1)孤儿、城镇低保家庭子女、贫困优抚对象子女、农村特困户子女。
(2)中考成绩达到仙桃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。
(3)思想品德优良。
“阳光班”资助形式:
“阳光班”原则上一个班受资助的“特困、特优”应届初中毕业生为50人,每人每学年得到2000元的资助,用于保障必要生活、学习开支,受资助的时间为三年。
仙桃中学“慈善阳光班”申报程序:
个人填表申报→村委会意见(章)→乡镇民政办意见(章)→学校意见→市慈善总会审批
请申报学生于8月12日上午将申报表交仙桃中学德育处。申报表在当地教育组或慈善总会领取。
联系电话:0728—3315553